關于舉辦2018年度自制實驗教學儀器設備評選活動的通知
根據全國高等學校自制實驗教學儀器設備評選活動的通知,結合我校應用型大學建設需要,為充分發揮自制實驗教學儀器設備在教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開出具有我校特色的高水平實驗項目,提高實驗教學質量,2018年度學校将繼續組織自制實驗教學儀器設備評選活動,加大自制實驗設備示範輻射力度。現将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1.自制實驗教學儀器設備是指圍繞實驗教學需要和提高學生實踐能力,在實驗或實踐教學中為解決實際問題而自己設計、研制、制作的教學儀器設備(不含單純教學軟件和課件)。
2.自制實驗教學儀器設備限于為我校本、專科專業學生實驗課程及實踐教學需要所自行研制的教學儀器設備。近兩年内已應用于兩輪及以上實驗教學,性能安全可靠,使用效果良好;無知識産權糾紛等問題(凡涉及知識産權糾紛由申報者自行承擔責任)。
3.申報人須為我校專兼職實驗室管理人員,項目組成員須為實驗室管理員或承擔相關實驗教學任務的實驗教師。
4.已在校級及以上相關評選活動中參評并獲獎的作品不再參加校級申報評選。
(1)作品簡介。包括完成單位、完成人、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作品的作用、功能等簡介,字數限2000字以内;
設備及使用照片;所在院(系、部)出具的教學應用證明、安全性論證和無知識産權糾紛聲明;院(系、部)推薦意見(參見附表1)。
1.教學性:能夠貼近教學實際,應用于課堂演示、實驗教學等環節;能夠滿足本學科專業不同課程的教學要求,對改進教學方法起到促進作用;實驗設備有與之配套的實驗教材或指導書。
2.科學性:教學儀器設備所示實驗内容符合科學原理,體現科學知識和科學方法相統一的原則;有利于學習科學知識,樹立科學意識,掌握科學方法和實驗操作技能。
3.創新性:教學儀器設備實驗内容精彩,設計新穎,構思巧妙,體現新的實驗活動方式、方法和内容;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方面有創新和發展;在信息技術與傳統實驗的整合方面有所創意。國内無同類設備或比同類設備先進、通用性強。
4.啟發性:可直觀地對某一理論或現象進行演示、驗證;引發學習興趣和思考,有利于學生主動參與、互動、合作交流。
5.實用性:易于操作、性能穩定,通用性好、安全可靠,價格低廉、便于推廣;滿足認識性、啟發性、綜合性等實驗教學環節及學生動手能力的訓練的要求,有利于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1.學校成立評審小組。由教務處組織有關專家負責評審工作。
2.結合中國高等教育學會有關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每兩年評選一次,設一等獎1項、二等獎2項、三等獎3項。擇優推薦參加全國高等學校自制實驗教學儀器設備評選及優秀作品展示活動。
(3)終評采用現場展示、内容介紹與現場答辯相結合的模式,評選出一、二、三等獎;終評獲獎項目占初評結果的20%左右;無現場展示作品的項目不得參加終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