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團章要求,每三年召開一次團員代表大會。
二、團員代表由各支部選舉産生并報送團委審批。
三、團代會将讨論和決定需要由代表大會解決的一些重大問題,安排布置今後工作。
接轉團組織關系制度
一、學生入校後,由團委統一接收團關系并登記造冊。
二、團的關系或團員證丢失者應及時向團組織報告,查明原因,及時補辦。
三、凡入學半年,無特殊情況不轉移團組織關系而又連續六個月不繳團 費,不過組織生活的同學,按自動脫團處理。
四、學生畢業時,團員檔案及團員證随身攜帶。
優秀團員入黨推薦制度
一、各支部召開團員大會,介紹申請入黨的團員情況,提出推薦标準。
二、團員醞釀推薦對象,支部對推薦對象進行全面考察,讨論确定推薦 人選,填寫推薦表上報團委。
三、團委審核并簽署意見後,由團委向黨支部正式推薦。
四、按黨組織的要求每年推薦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