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 專業班級 學制 學曆 培養方式 專業性質
說明:1.學生姓名必須與學生本人高考檔案用名、用字一緻,學号請按順序填寫。
2.生源地(入學前家庭戶口所在地)必須填清省、市、縣(區)三級,缺一不可。
3.學籍變動情況是指原本班學生休學、退學、轉學、留級、轉專業、改姓名等情況,以及非原班學生現在本班就讀情況,并在備注欄中注明去向或來源。
4.培養方式即統招、對口、專接本;專業性質即師範類畢業生或非師範類畢業生。
5.此表作為審核應屆畢業生資格的依據,學生須本人嚴肅認真按學号順序填寫,字迹工整,輔導員認真審核無誤後簽字并加蓋院(系)公章,以院(系)為單位交招生就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