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我校建設應用型大學的辦學指導思想和理念,推進校企合作、産教融合人才培養工作開展,全面實施專業綜合改革,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以适應社會人才市場需求,學校決定實施校外一線專家進校園開設教育教學專項報告(含講座,下同)工作。特制訂本辦法。
一、報告内容須針對我校教學改革的工作實際,貼近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的具體工作,尤其是适應專業綜合改革工作的有利推行,具有較強的科學性、适應性、借鑒性和可操作性。
二、報告分為校級和院(系、部)級兩類。校級報告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組織(主辦)、有關院(系、部)配合或承辦;院(系、部)級報告由相關院(系、部)負責組織和承辦。學校鼓勵和支持各二級院(系、部)積極邀請和組織校内外相關專家舉辦教學改革工作報告。
三、原則上每個本科專業一學年須舉辦1次校外專家報告。每個學院舉辦1-2次校内專家報告。
四、每學期開學兩周内,二級院(系、部)、各部門應将本學期邀請專家報告計劃報送教務處。并在報告會前1星期内将《校内外專家(技師)教育教學報告審批表》一式三份報送教務處審核備案。
五、組織單位對邀請專家的報告内容負責并承擔專家報告會的接待、組織、宣傳和實施工作。對于具有較高專業水平和教學改革工作價值的教學改革工作報告,主辦單位要保留必要的音像材料,并邀請有關新聞單位予以報道。
六、校外專家原則上應具有高級技術職稱,或具有博導、知名學者身份、或具有省市級及以上相關業務稱号、或長期從事本行業業務管理和實際操作的企事業單位的一線專家技師,在相關領域或崗位工作有5年以上經曆。
校内專家為具有正高級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和教學管理工作者,在校工作5年以上經曆。
七、學校鼓勵校内專家積極舉辦面向相關專業師生的教學改革工作報告,鼓勵廣大教師積極參與教學改革工作交流活動。
八、報告結束後,主辦單位負責填寫《校内外專家(技師)教育教學報告登記表》,并按登記表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一并送交教務處存檔。凡未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的,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九、專家報告經費實行校、院(系、部)共同負責制,實行切塊運行,專款專用。學校核撥的教學改革工作報告經費主要用于勞務費、交通費和住宿費,由教務處審批報銷。其他方面的開支由主辦單位承擔。
1.校外專家:國内知名的教育專家每場4000~6000元,省内知名的教育專家每場2000~4000元,教授(研究員)或一線正高級專家每場1500~2000元,副教授或一線副高級專家(含高級技師)每場1000~1500元,其他人員每場500~1000元。
2.校内專家:校内專家的報告費标準由各部門自行掌握,原則上不超過500元。
十一、每年年底,教務處對各部門教育教學報告實施情況和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核和彙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