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社團組織是由學生自願組成、為實現成員的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在學校内部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組織。學校鼓勵和支持社團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的前提下,開展健康、有益的樣園活動,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幫助廣大學生擴大知識視野,陶冶情操,培養能力。
二、社團組織
(一) 各社團必須在學校領導下,在院團委、團委學生會
具體指導下開展工作。
(二) 社團的名稱,應根據名實相符的原則,由申報者提出,由團委學生會核準确定。
(三) 社團的基本任務是根據廣大同學的興趣愛好來活動,進行全校性的相關知識的宣傳,增加學生的知識,提高自身的素質。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學習活動,為廣大的同學提供開展活動的場所、時機和各種條件,達到學以緻用的目的。
(四) 社團成員對本社團工作有讨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有遵守社團規章制度,執行本社團決議的義務;有積極參加本社團活動的義務。
(五) 各社團由團委學生會負責管理。社團負責人通過公開選拔産生,院團委負責監督和批複。
三、社團組織的管理
(一) 社團的管理部門和組織建設
院團委是所有社團的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所有社團的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學生社團的成立,注冊,更名,注銷,備案,協調,支持,指導社團開展活動,幫助社團解決困難,提供條件以及社團考核評比等。
(二) 社團活動管理
1、各社團活動必須在不影響課堂學習,自習,不違反學校紀律的前提下進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二次
2、各社團活動開展流程
(1)各社團在開學後兩周内将該期活動計劃(包括活動構想,活動時間,地點,内容,方式)上報院團委
(2)院團委對所有社團上報活動進得審批,拟定學校社團活動學期計劃表
(3)待審批通過,各社團按照學校社團活動學期計劃表籌備該期活動
(4)根據社團活動學期計劃表安排,在活動開展前十天,社團負責人将活動方案(包括具體計劃,經費預算等)以書面及電子文檔形式上報團委學生會
(5)院團委會同學生處對活動方案進行審批,各社團按照批準後的方案活動,團委學生會将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監管
(6)活動開展結束後,社團應将活動新聞稿,活動照片以及活動總結(包括活動成果,經費使用情況等)以電子文檔形式上報團委學生會
(7)各社團需在每次活動前一周内推出展闆。各社團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院團委審定通過後方可印制。
(8)社團中心衛生由社團共同維持,定期由各社團輪流打掃。
(9)各社團使用社團中心前需向社團負責人申請,并進行登記。
(10)各社團有義務保護社團中心的公共财物,不得為私人利益或以社團名義将公共财物外借。
(三)社團成員的招募、管理
1.各社團每學期公開招募社員一次,招募時間、地點等由學生處确定後通知各社團,各社團需制定詳細招募社員方案報學生會審定後實施
2.各社團需在公開招募社員前在指定位置張貼醒目招募廣告,招募廣告需經學生會審定通過後方可張貼
3.團委學生會需嚴格按照社團規章制度對該社社員進行管理,社員在活動中出現違反校規校紀行為,除按照該社章程進行處理外,需移交院團委進行嚴肅處理
4.無院團委的審定批準,且未向團委學生會上報備案,各社團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紹,帶領社員到校外參加任何性質的活動,學習,比賽等,也不得擅自邀請校外人員到校内參與任何形式的活動,一經發現,由院團委宣布解散該社團,并發出通報。
(四) 社團經費管理
1.各社團應本着勤檢、節約、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的原則開展社團活動
2.社團經費包括:會費、拔款等;
3.社團的經費的40%由團委學生會安排專人負責管理,其餘部分由社團負責人管理
4.社團如确定需要收取會費,必須向院團委提出書面申請,但每學期隻收取一次,會費不得超過30元/人,但會費數額需向團委學生會上報備案
5.舉行大型活動需學校拔款的社團,須提前向院團委提交活動方案及經費預算申請報告
四、學生社團的獎懲
院團委、學生處以及團委學生會将根據各社團在本學年内舉辦活動的次數,質量以及活動效果對各社團綜合能力進行評比,并評出獎項。
(一)定期對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估,評選出“優秀社團”、“優秀社團活動”、“優秀社團幹部”,給予榮譽證書并給予适當獎勵。(量化打分表見附錄一)
(二)對違犯本制度的學生社團,院團委将視情節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銷等處分,并對社團負責人上報學校根據學校(學生獎懲制度)給予處分
(三)受勒令整改處分學生社團,經考核合格,重新開展社團活動,若經考核仍不合格,則解散
(四)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者,院團委有權将其解散。
1.實際會員不足10人的
2.社團未按照規定進行注冊的
3.社團連續3個月沒有組織活動,且機構癱瘓,管理混亂的
4.不接受院團委、團委學生會指導、管理和監督,不及時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的
5.受到大量的會員或其他人員投訴并查證屬實的
6.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7.社團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社團解散的
五、附則
1.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2.本章程解釋權歸校團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