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志願者服務活動的宗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結合學生實際情況,服務社會,奉獻社會。通過青年志願者活動,進一步加強團員青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弘揚助人為樂的良好社會風氣。
第二條 服務活動的目的是使學生了解社會、服務社會,同時在活動中受到教育,得到鍛煉,并擴大青年志願者的影響。
第三條 我院青年志願者服務活動在學院團委的領導下開展。
第四條 我院青年志願者服務活動設總隊和分隊。各團支部至少設一支分隊,人數不限。
第五條 各志願者服務隊開設服務項目有:敬老服務、社區共建、環保護綠、擁軍服務、愛我校園、家庭生活。
第六條 敬老服務 服務隊去敬老院為老人打掃衛生、表演節目等。
第七條 社區共建 服務隊為街道或居民區提供出黑闆報、衛生保潔等服務。
第九條 擁軍服務 慰問派出所、交警大隊或崗亭交警或為其提供服務。
第十一條 家庭生活 為特困戶、軍烈屬、殘疾人家庭料理家務。
第十二條 定期評選優秀青年志願者服務隊及優秀青年志願者。
第十三條 青年志願者服務隊員無故不參加志願者活動的應給予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