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畢業2年内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産、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的,自取得營業執照起3年内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自主創業稅收優惠。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内的登記失業人員和畢業年度内高校畢業生等人員表創辦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的,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于上述扣減額的,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于上述扣減額的,應以上述扣減額為限。補貼期限3年。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創業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合夥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貸款額度可按照人均不超過10萬元,總額度不超過60萬元确定貸款規模。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貧困縣全額貼息,其餘地區第1年全額貼息,第二年貼息2/3,第3年貼息1/3.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過1年,展期期限内貸款不貼息。對高校畢業生由财政部門給予全額貼息。
初次創業社會保險補貼。畢業5年内高校畢業生初次創業(包括從事個體經營、創辦小微企業和在民政部門注冊的社會組織,除國家限定行業外)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畢業2年内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申報靈活就業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不超過其實際繳費額的2/3給予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
一次性創業補貼。畢業5年内高校畢業生初次創業并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給予一次性補貼。
小微企業場地租金補貼。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初次創辦小微型企業(不包括入駐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的),且租用經營場地和店鋪的,自創辦之日起3年内,可向創業所在地人社部門申請租金補貼。補貼标準為租賃場地面積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過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過5000元。實際租金低于上述标準的,據實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具體補貼标準由各設區市、财政直管縣确定。
創業孵化基地房租物業水電費補貼。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對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創業服務的創業孵化基地(含創客空間、創新工場等新型孵化模式,下同)和入駐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創業園中的科技型小微企業,自入駐之日起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房租物業水電費補貼。對發展前景好、帶動就業多的入駐企業和創業項目,可延長孵化期限1年。具體補貼辦法由各設區市、财政直管縣制定。創業園區、創業孵化基地和入駐項目均要經過當地人社部門、财政部門認定批準。
企業吸納稅收優惠。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标準為每人每年5200元。按上述标準計算的稅收扣減額應在企業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稅額中扣減,當年扣減不足的,不得結轉下年使用。期限不超過3年。
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對當年新招用包括大學生在内的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經辦金融機構可對其發放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可自行選擇享受财政部門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礎利率50%貼息或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提供擔保中的一項政策支持。(小微企業認定标準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标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号)執行。)
吸納就業補貼。新招用畢業2年内高校畢業生的中小微企業,且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每招用1人給予一次性1000元補貼。
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中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2年内高校畢業生,且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企業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部分。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對在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願并積極求職創業的,所在家庭為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正在享受城鄉低保家庭、烈士家庭子女、本人正在享受國家助學貸款以及本人殘疾、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補貼标準每人2000元。
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離校2年内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國家和省級貧困縣及少數民族縣離校2年内未就業中職學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并按月足額發放其基本生活費的單位,按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給予就業見習補貼,所需資金由見習單位和當地政府共同分擔。分擔比例由各地确定。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可提高補貼标準10%。見習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技能培訓補貼。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按每人最高不超過2200元,緊缺急需職業(工種)培訓補貼标準不超過2500元給予補貼,具體标準由各地确定。每人每年隻能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
企業在職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對企業新錄用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内參加由企業依托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位技能培訓的,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的,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一定标準的職業培訓補貼。具體标準由各地确定。每人每年隻能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
創業培訓補貼。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創業三年内的小微企業主,按每人不超過1200元給予補貼。每人每年隻能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
創業實訓補貼。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創業培訓後到創業實訓基地安排實訓,可按每人每月300元得标準,給予創業實訓基地不超過3個月的創業實訓補貼。
勞動預備制培訓補貼。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每人最高不超過當地技工學校相同培訓時間的學費實際收費标準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其中農村學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員,在其受訓期間給予一定标準的生活費補貼,補貼标準由各地按照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标準确定。每人每年隻能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
家庭手工業培訓補貼。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結合各地家庭手工業發展狀況,由各地根據手工業培訓難易程度、時間長短、培訓成本等實際情況,在省規定的職業技能培訓标準範圍内,合理确定相應手工業項目培訓課時及質量标準,加強培訓監管與考核,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每人每年隻能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
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通過初次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可一次性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技能鑒定補貼具體标準由各地确定,但最高不超過《河北省物價局河北省财政廳關于規範我省職業技能鑒定考核收費項目标準的通知》(冀價行費〔2013〕53号)或河北省物價局備案的收費标準。
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資待遇傾斜。對在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直接按試用期(見習期)滿後工資确定,轉正定級時級别工資檔次(薪級工資)可高定2檔(2級),調出該地工作時取消高定的工資。到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符合條件的發放鄉鎮工作補貼。
機關招錄公務員。加大省市黨政機關從基層吸納優秀高校畢業生的力度,在幹部人才選拔任用機制上,向在基層工作的優秀高校畢業生傾斜。加大從基層機關遴選和招調公務員的力度,市級以上機關補充公務員,應安排80%比例從基層遴選或招調。
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按照招聘規定實行“四放一選”的招聘措施:放寬學曆、專業限制;放寬年齡、工作年限限制;放寬開考比例限制;放寬分數線限制;加大選聘人才力度,縣級可建立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目錄,定期進行更新,對于納入目錄的人才,或通過公開招聘無人報名的崗位,可通過選聘方式進行招聘。事業單位管理類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時,省屬單位應安排不少于10%、市屬單位安排不少于20%崗位公開招聘或招調有基層工作經曆的人員。
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提高鄉鎮事業單位中級、高級職稱崗位設置比例,在規定的比例上限内上浮2-3個百分點;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在職稱評聘時向長期堅守在鄉鎮工作的人員給予傾斜;鄉鎮事業單位按崗位結構比例設置不出專業技術7級崗位的,可以設置1個專業技術7級崗位,用于引進人才或聘任副高職稱人員。
鼓勵參加“三支一扶”。我省每年以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統一派遣的方式招募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簡稱“三支一扶”)。服務期限為2年。招募對象主要為全國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服務期間,發給志願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補貼分别為研究生2150元、本科生2050元、專科生1950元,并按有關規定為其辦理服務期内的養老、醫療、工傷保險。
鼓勵參加大學生村官選聘。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生中,定向推薦選聘大學生村官。聘期兩年。任職期間,享受村官補貼(研究生2600元/月、本科生2200元/月,民族地區分别增加200元/月。年底考核合格的增發1個月補貼)。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的,保留大學生村官補貼,同時可享受同級村幹部補貼。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參照當地鄉鎮事業單位幹部标準執行。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類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可報名參加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錄,考錄為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聘任期計算工齡。
鼓勵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項目。從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條件、年齡在30歲以下、本科及以上或高等師範專科應往屆畢業生中,招聘到項目實施縣的鄉村學校任教。符合招聘條件,參加招聘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特崗教師在三年聘任期内,沒有試用期,在工資津貼、各類補貼補助、社會保障、公積金繳存、職稱評聘、評先評優、年度考核、參加培訓等各方面享受當地公辦教師同等待遇。服務期滿、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願留在本地學校的,在編制和崗位總量内,經縣教育部門審核,縣人社部門批準,由縣教育部門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手續。符合相應條件的優秀特崗教師,可按規定推薦免試攻讀教育碩士。
鼓勵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從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或在讀研究生中選拔招募,實施基礎教育、農業科技、醫療衛生、基層青年工作、基層社會管理等專項服務。服務期為1—3年,服務協議1年1簽。服務期間,享受工作生活補貼,艱苦邊遠地區補貼根據國家政策标準予以發放,交通補貼按規定發放。志願者依實際服務年限計算服務期及工齡;服務期間考核合格、服務期滿報考碩士研究生的,3年内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優惠政策;服務期滿,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時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鼓勵大學生參軍入伍。高校畢業生在部隊服役經曆視為基層工作經曆,按有關規定享受在基層工作高校畢業生同等政策待遇。應征地為河北省的大學生士兵,退役3年内,在省内各類企業吸納就業、自主創業、落戶、升學、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等方面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同等政策待遇。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标準,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名校英才”房租補助政策。省直事業單位招聘的符合享受“名校英才”房租補助政策的,可按1000元/月标準領取5年房租補助。
先落戶後就業政策。對畢業後暫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将戶口遷至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對已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憑工作單位證明、學曆證明、勞動合同在工作地辦理落戶;對畢業後自願遷回原籍的,可憑畢業證、報到證直接遷回原遷出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