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校校院兩級創業孵化平台建設,規範院(系)創業孵化基地管理,優化創業服務環境,根據畢字〔2017〕18号《關于印發《院(系)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和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院(系)創業孵化基地是學生校内創業實踐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實驗室和孵化器雙重作用,主要功能是為在校大學生提供政策扶持、創業場所、創業指導等便捷的創業服務,為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素質拓展訓練和就業能力提升提供實踐平台。
第二章 院(系)創業孵化基地的功能與條件
第三條 院(系)創業孵化基地應具備以下主要功能:
(一)院(系)創業孵化基地應組建創業管理和服務團隊,為創業項目提供創業培訓、經營管理指導、創業項目推介、政策指引和信息咨詢等專業化服務。
(二)院(系)創業孵化基地應為創業項目提供創業場地、基本辦公條件、公共會議場所和後勤保障服務。
(三)研究制定院(系)創業孵化基地的發展規劃,對入駐項目進行“入—管—幫—出”的綜合管理,協助入駐項目落實各項優惠扶持政策;
(四)商事業務咨詢:為孵化對象提供财務代賬、融資擔保、專利申請、法律維權等事務咨詢服務。
(五)項目展示對接:提供展示交流空間,定期舉辦創業項目展示、創業沙龍、創業講堂、項目路演等交流活動。
第四條 具備第三條主要功能,且達到以下基本認定條件的,可申請為院(系)創業孵化基地:
(一)成立院(系)創新創業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黨政負責人任組長,每學期召開不少于2次黨政聯席會研究創新創業工作;
(二)學院出台文件或辦法,能夠切實有效的謀劃和推進創新創業工作;
(三)創業孵化基地建築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電子商務類、特色型創業孵化基地可适當放寬),可孵化創業實體數量達到2個以上。
(四)有為創業項目提供服務的管理服務機構,有配套完善的創業項目遴選準入、日常管理服務等規章制度,管理服務流程規範,能夠提供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推介、跟蹤扶持等服務。
第三章 院(系)創業孵化基地的申報與認定
第五條 學校創業孵化基地管理委員會依據校就字〔2015〕1号《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衆創空間)建設管理辦法》和畢字〔2017〕18号《院(系)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和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要求,進行院(系)創業孵化基地的申報和審核認定工作。
第六條 認定程序:
(一)申報:申請成立院(系)創業孵化基地的院(系)填寫《bevictor伟德官网院系創業孵化基地認定申請表》和其他申報材料(詳見第七條),經學院審核蓋章後,紙質版上報創業孵化基地管理委員會;
(二)初審:bevictor伟德官网創業孵化基地管理委員會應自收到申報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天内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内容。不符合認定标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退回申請材料。
(三)實地核驗:bevictor伟德官网創業孵化基地管理委員會應對初審合格的申請單位按照院(系)創業孵化基地的認定條件進行實地核驗,确定是否認定為創業孵化基地;
(四)公示:認定合格後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
(五)授牌:經公示确認無誤後,頒發“bevictor伟德官网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牌匾。
第七條 申報材料:
凡符合條件的院(系),可向bevictor伟德官网創業孵化基地管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提交以下材料:
(一)《院(系)創業孵化基地認定申請表》(附件1);
(二)《院(系)創業孵化基地入駐項目花名冊》(附件2),注冊公司的項目需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未注冊公司的創業項目免交),與入駐創業項目(企業)簽訂的入駐協議書複印件;
(三)《院(系)創業孵化基地管理團隊花名冊》(附件3);
(四)《院(系)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導師花名冊》(附件4);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八條 院(系)創業孵化基地按照校就字〔2015〕1号《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衆創空間)建設管理辦法》、校就字〔2015〕3号《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衆創空間)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校就字〔2016〕1号《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衆創空間)入駐項目申報和遴選辦法(試行)》、畢字〔2017〕14号《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衆創空間)入駐項目考核及退出辦法(試行)》和畢字〔2017〕18号《院(系)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和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健全和完善創業孵化基地各項制度,加強對入駐創業項目(企業)的管理,提升服務水平,定期向創業孵化基地管理委員會報送相關報表和統計數據,配合創業孵化基地管理委員會開展日常巡查和監督指導。
第九條 院(系)創業孵化基地日常管理要求
(一)創業項目應在協議指定區域内經營項目,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區域;
(二)創業項目的裝修裝飾方案需經院(系)創業孵化基地批準,方可施工;
(三)院(系)創業孵化基地在校内舉行大型活動,需按照學校學生活動的相關管理規定進行逐級報批,并向管委會報備,并于活動結束後及時上報活動通訊;
(四)創業項目入駐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年,入駐協議書每年簽訂一次,經考核合格後可申請繼續入駐;
(五)創業項目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必須遵守院(系)創業孵化基地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入駐協議,如嚴重違反,院(系)創業孵化基地有權終止協議。
第十條 安全衛生管理要求
(一)創業項目要遵守院(系)創業孵化基地作息時間,非工作時間内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
(二)院(系)創業孵化基地内嚴禁任何人員留宿;
(三)嚴格遵守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由于創業項目團隊管理不善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損失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後果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五)保證項目使用區域内幹淨整潔,維護好公共區域環境衛生。
第五章 項目管理
第十一條 院(系)創業孵化基地應強化入駐項目的指導和監管,嚴格落實項目遴選、考核和退出機制,避免造成空間場地等資源閑置浪費。
第十二條 項目入駐條件
(一)創業項目負責人及其成員原則上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二年級及以上的本專科在校學生;
(二)創業項目自願接受院(系)創業孵化基地的相關管理制度,并遵守執行;
(三)創業項目應具有一定的創新性或良好的市場潛力,鼓勵創業項目與專業相結合;
(四)創業項目應具有一定的啟動資金和承擔風險的能力;
(五)創業項目應有創業導師指導;
(六)創業項目負責人開展創業活動需經過家長同意,團隊成員開展創業活動需經所在院(系)同意,并能夠順利完成各學期課程學習。
第十三條 項目入駐程序
(一)創業項目提交《bevictor伟德官网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入駐申請表》、創業計劃書、創業項目相關管理制度和項目主要負責人簡曆及身份證明複印件等;
(二)院(系)創業孵化基地對提交申請的創業項目進行初審,并組織創業導師進行項目遴選認定,認定入駐的項目屬于院級項目,院級項目發展良好可由院(系)創業孵化基地向創業孵化基地管理委員會推薦認定為校級項目;
(三)認定通過的項目經過公示無異議後,正式确定入駐項目;
(四)創業項目與院(系)創業孵化基地簽署入駐協議書并上報管理委員會備案;
(五)創業項目在院(系)創業孵化基地的指導下,正式入駐開展創業活動。
第十四條 入駐項目的考核
(一)考核依據:按照畢字〔2017〕14号《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衆創空間)入駐項目考核及退出辦法(試行)》文件要求,每學期考核1次,其中校級項目由創業孵化基地管委會負責考核,院級項目由院(系)創業孵化基地負責考核,考核結束後将考核結果和相關檔案材料上交管委會辦公室存檔。
(二)考核程序:
1.下發書面考核通知;
2.入駐項目根據考核要求準備相關材料,主要包括工商、稅務等部門許可證書複印件,項目進度書,内部管理制度,财務報表,團隊人員花名冊,承擔業務統計表和合同複印件,項目成員在創業方面獲得的榮譽以及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3.組織評審專家對考核材料進行初審;
4.組織考核答辯,并根據考核指标體系打分;
5.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公布,并上報創業孵化基地管理委員會備案。
(三)考核結果:考核結果分優秀、合格與不合格三種。入駐項目在考核中,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視為不合格:
1.創業項目入駐後,未按要求在院(系)創業孵化基地内開展工作,項目開展處于停頓狀态,緻使項目用房經常處于空閑或關閉狀态者;
2.未能按時向院(系)創業孵化基地上報相關材料,或所報材料内容不真實,通過整改無效者;
3.創業項目出現重大安全事故者;
4.嚴重損害學校聲譽或利益者;
5.主要負責人違犯法律或校紀校規受到留校察看以上處分者;
6.超出業務規定範圍,從事與申報經營内容無關的商業活動;
7.擅自更換項目負責人者;
(四)考核結果的應用
1.學校依據考核結果,評選出優秀創業項目和優秀創業者,優秀創業項目優先享受創業扶植基金支持,優秀創業者優先參與各級各類創業典型人物推選;
2.組織優秀創業項目團隊負責人到校外考察學習;
3.不合格項目退出創業孵化基地。
第十五條 項目退出
(一)協議期滿退出:孵化期滿2年,項目負責人應辦理相關手續,自動退出;
(二)申請自動退出:因項目自身問題,項目負責人向院(系)創業孵化基地提出退出申請,經審核無誤,終止協議,辦理相關手續退出;
(三)勒令退出:對嚴重違反院(系)創業孵化基地管理規章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項目,可終止協議,辦理相關手續,勒令退出。
第六章 院(系)創業孵化基地的考核與退出
第十六條 院(系)創業孵化基地的考核
(一)考核時間:院(系)創業孵化基地的考核每年進行1次,在12月進行;
(二)考核标準:考核将參照第二章和第三章内容,按照最低認定條件進行考核,提交附件2、附件3和附件4等考核材料,創業孵化基地管理委員會将組織評審專家進行現場考核認定;
(三)考核結果: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待改進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四)院(系)創業孵化基地運營過程中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直接取消其創業孵化基地資格:
1.安全生産、消防安全等檢查不合格,不能達到要求的;
2.僞造有關證明材料取得創業孵化基地資格的;
3.創業孵化項目違法違規經營已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4.在申報、使用創業專項扶植資金中出現違規行為的;
5.創業項目數量未達到最低認定标準,限期整改後仍不達标的。
第十七條 考核結果的應用
(一)考核中認定為不合格的院(系)創業孵化基地停發當年的創業扶植基金,并做摘牌處理;
(二)考核中認定為待改進的院(系)創業孵化基地提出整改,整改期半年,整改期滿再次組織考核認定,如仍未達到最低認定條件的,按照不合格處理;
(三)對考核優秀的院(系)創業孵化基地相應加大創業資金扶植和政策扶植力度;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管理條例執行。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創業孵化基地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1.《院(系)創業孵化基地認定申請表》
2.《院(系)創業孵化基地入駐項目花名冊》
3.《院(系)創業孵化基地管理團隊花名冊》
4.《院(系)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導師花名冊》
bevictor伟德官网
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管理委員會
(招生就業處代章)
2020年5月21日
附件1:
院(系)創業孵化基地認定申請表
孵化基地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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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性質 |
(教學/實驗)用房 |
實驗室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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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總面積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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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駐企業/創業團隊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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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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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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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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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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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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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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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孵化 基地簡介 |
(可另附文字材料) |
創業孵化 基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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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孵化基地運營團隊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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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建設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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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承諾 |
本單位所提交的相關信息和材料均真實、準确、有效。
負責人簽章: 申請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後勤與國有 資産管理處 意 見 |
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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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衛處 意 見 |
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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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業處 意 見 |
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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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bevictor伟德官网院(系)創業孵化基地入駐項目花名冊
填報單位: (蓋章) 填表人: 填報時間:
序号 |
項目名稱 |
負責人 |
聯系方式 |
指導教師 |
聯系方式 |
行業領域 |
是否 注冊公司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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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bevictor伟德官网院(系)創業孵化基地管理團隊花名冊
填報單位: (蓋章) 填表人: 填報時間: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齡 |
職稱/職務 |
學曆 |
專業領域 |
是否接受過專業培訓 |
聯系方式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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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bevictor伟德官网院(系)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導師花名冊
填報單位: (蓋章) 填表人: 填報時間:
序号 |
姓名 |
所在單位 |
職務 |
職稱 |
聯系方式 |
擅長領域 |
校内/外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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