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勵企業特别是中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1. 國家對鼓勵中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有哪些政策措施?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号)、《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4〕22号)、《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35号)、《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4号)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号)等文件規定:
(1)對招收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數量的中小企業,地方财政應優先考慮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并優先提供技術改造貸款貼息。
(2)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當年新招收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按規定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并享受50%的财政貼息。
(3)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就業的,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成果或榮譽稱号申報等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4)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
2. 國家對引導國有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有哪些政策措施?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号)、《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4〕22号)、《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35号)和《關于做好2013-2014年國有企業招收高校畢業生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廳發分配〔2013〕37号)等文件規定:
(1)承擔對口支援西藏、青海、新疆任務的中央企業要結合援助項目建設,積極吸納當地高校畢業生就業。
(2)建立國有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推動實現招聘信息公開、過程公開和結果公開。
(3)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除涉密等特殊崗位外,要實行公開招聘,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信息要在政府網站公開發布,報名時間不少于7天;對拟聘人員應進行公示,明确監督渠道,公示期不少于7天。
3. 企業招收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享受什麼優惠政策?
按照《财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财社〔2011〕64号)規定,對各類企業(單位)招用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企業(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
根據《就業促進法》有關規定,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以及連續失業一定時間仍未能實現就業的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的具體範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規定。
企業(單位)按季将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人員的繳費情況單獨列出,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申請材料應附: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人員名單及《身份證》複印件、《就業創業證》複印件、勞動合同等就業證明材料複印件、社會保險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費明細賬(單)、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财政部門将補貼資金支付到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4. 企業為高校畢業生開展崗前培訓享受什麼優惠政策?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4〕22号)、《财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财社〔2011〕64号)等文件規定,企業新錄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内由企業依托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前就業技能培訓的,根據培訓後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情況,按照當地确定的職業培訓補貼标準的一定比例,對企業給予定額職業培訓補貼。
企業開展崗前培訓前,需将培訓計劃大綱、培訓人員花名冊及《身份證》複印件、勞動合同複印件等材料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培訓後根據勞動者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情況,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财政部門按規定将補貼資金直接撥入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企業申請職業培訓補貼應附:培訓人員花名冊、培訓人員《身份證》複印件、《就業創業證》複印件、勞動合同複印件、職業培訓合格證書等憑證材料。
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按規定開展崗前培訓的,各地要根據當地物價水平,适當提高培訓費補貼标準。
5. 高校畢業生從企業到機關事業單位就業後工齡如何計算?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号)等文件規定,高校畢業生從企業、社會團體到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并為連續工齡。
6. 高校畢業生到企業特别是中小企業就業可否在當地落戶?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4〕22号)、《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35号)文件規定,要簡化高校畢業生就業程序,消除其在不同地區、不同類型單位之間流動就業的制度性障礙。切實落實允許包括專科生在内的高校畢業生在就(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的政策(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省會及以下城市要放開對吸收高校畢業生落戶的限制,簡化有關手續,應屆畢業生憑《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辦理落戶手續;非應屆畢業生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辦理落戶手續。高校畢業生到小型微型企業就業、自主創業的,其檔案可由當地市、縣一級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保管。辦理高校畢業生檔案轉遞手續,轉正定級表、調整改派手續不再作為接收審核檔案的必備材料。
7.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如何保管?
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規定,流動人員檔案具體包括: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聘用人員的檔案;辭職辭退、取消錄(聘)用或被開除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檔案;與企事業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系人員的檔案;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及中專畢業生的檔案;自費出國留學及其他因私出國(境)人員的檔案;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中方雇員的檔案;自由職業或靈活就業人員的檔案;其他實行社會管理人員的檔案。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實行集中統一、歸口管理的管理體制,主管部門為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接受同級黨委組織部門的監督和指導。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具體由縣級以上(含縣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以及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授權的單位管理,其他單位未經授權不得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嚴禁個人保管本人或他人的檔案。跨地區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可由其戶籍所在地或現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管理。
高校畢業生到具有檔案管理權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就業的,由單位直接接收、管理檔案。到無檔案管理權限的單位(私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就業的,可由各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負責提供檔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務。高校畢業生離校時沒有就業的,檔案可由學校統一發回原戶籍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保管。檔案不允許個人保存。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關系及檔案保管費、查閱費、證明費、檔案轉遞費等名目的費用。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應提供免費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
8. 什麼是人事代理?
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可在規定業務範圍内接受用人單位和個人委托,從事下列人事代理服務:(1)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2)因私出國政審;(3)在規定的範圍内申報或組織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4)轉正定級和工齡核定;(5)大中專畢業生接收手續;(6)其他人事代理事項。
9. 高校畢業生怎樣辦理人事代理?
按照《人才市場管理規定》有關規定,人事代理方式可由單位集體委托代理,也可由個人委托代理;可多項委托代理,也可單項委托代理;可單位全員委托代理,也可部分人員委托代理。
單位辦理委托人事代理,須向代理機構提交有效證件以及委托書,确定委托代理項目。經代理機構審定後,由代理機構與委托單位簽定人事代理合同書,明确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确立人事代理關系。
10. 高校畢業生如何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内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産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财物。
11. 什麼是社會保險?我國建立了哪些社會保險制度?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按照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原則,多渠道籌集資金,對參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風險情況下提供物質幫助(包括現金補貼和服務),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減少經濟損失的制度安排。
社會保險法第二條規定,我國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包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保險制度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包括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
12. 用人單位應該履行哪些社會保險義務?享有哪些社會保險權利?
(1)社會保險義務:一是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義務;二是申報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三是代扣代繳職工社會保險的義務;四是向職工告知繳納社會保險費明細的義務。
(2)社會保險權利:一是有權免費查詢、核對其繳費記錄;二是有權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三是可以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社會保險工作提出咨詢意見和建議,實施社會監督;四是對侵害自身權益和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事務的行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此外,還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13. 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享有哪些權利?
高校畢業生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後,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2)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3)有權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權益記錄;
(4)有權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5)對侵害自身權益和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事務的行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此外,還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14. 目前國家對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和參保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費率是如何規定的?
(1)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費率。根據《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号)、《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号)、《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258号)規定,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費率,分别是原則上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6%左右和2%;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号)規定實行行業差别費率和浮動費率,有關費率确定按照國家相應規定執行;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費率按照《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4〕504号)規定執行,由統籌地區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确定,但不得超過用人單位工資總額的1%。職工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費率,分别為本人工資的8%、2%和1%。
(2)參保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費率。根據《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号)規定,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費率為20%,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費率,按國家有關規定,統籌地區可以參照當地基本醫療保險建立統籌基金的繳費水平确定。
(3)城鎮居民參加居民醫療保險和農村居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主要采取定額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
15. 高校畢業生如何處理勞動人事糾紛?
發生勞動人事争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人事争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高校畢業生可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将依法受理,糾正和查處有關違法行為。
16. 什麼是服務外包和服務外包企業?
服務外包是指企業将其非核心的業務外包出去,利用外部最優秀的專業化團隊來承接該業務,從而使其專注核心業務,達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強企業核心競争力和對環境應變能力的一種管理模式。
服務外包企業是指其與服務外包發包商簽訂中長期服務合同,承接服務外包業務的企業。
17. 目前服務外包産業主要涉及哪些領域及地區?
服務外包分為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和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KPO)等。ITO包括軟件研發及外包、信息技術研發服務外包、信息系統運營維護外包等領域。BPO包括企業業務流程設計服務、企業内容管理數據庫服務、企業運營數據庫服務、企業供應鍊管理數據庫服務等領域。KPO包括知識産權研究、醫藥和生物技術研發和測試、産品技術研發、工業設計、分析學和數據挖掘、動漫及網遊設計研發、教育課件研發、工程設計等領域。
我國目前有服務外包示範城市21個,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大連、深圳、廣州、武漢、哈爾濱、成都、南京、西安、濟南、杭州、合肥、南昌、長沙、大慶、蘇州、無錫、廈門。
18. 服務外包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有哪些财政支持?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鼓勵服務外包産業加快發展的複函》(國辦函〔2010〕69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關于加快服務外包産業發展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若幹意見》(人社部發〔2009〕123号)等文件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服務外包企業,每新錄用1名大學以上學曆員工從事服務外包工作并簽訂1年期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企業不超過每人4500元的培訓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培訓的從事服務外包業務人才(大學以上學曆),通過服務外包業務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考核,并與服務外包企業簽訂1年期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培訓機構每人不超過500元的培訓支持。
服務外包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享受相關财政補助政策。服務外包企業吸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等扶持政策。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參加服務外包培訓可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二、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以及民族地區、貧困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就業
19. 什麼是基層就業?
基層就業就是到城鄉基層工作。國家近幾年出台了一系列優惠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參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城市社區建設和應征入伍。一般來講,“基層”既包括廣大農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區;既涵蓋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也包括社會團體、非公有制組織和中小企業;既包含單位就業,也包括自主創業、自謀職業。
20. 國家鼓勵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主要優惠政策包括哪些?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号)、《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4〕22号)、《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35号)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号)等文件規定:
(1)完善工資待遇進一步向基層傾斜的辦法,健全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鼓勵畢業生到鄉鎮特别是困難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
(2)對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3)結合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推進,在基層特别是街道(鄉鎮)、社區(村)購買一批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優先用于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4)落實完善見習補貼政策,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适當提高見習補貼标準。
(5)将求職補貼調整為求職創業補貼,對象範圍擴展到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
各地區要結合城鎮化進程和公共服務均等化要求,充分挖掘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及殘疾人服務、農技推廣等基層公共管理和服務領域的就業潛力,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要結合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等,引導更多高校畢業生投身現代農業。
高校畢業生在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申報相應職稱時,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或放寬外語成績要求。充分挖掘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潛力,對到省會及省會以下城市的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所在地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協助辦理落戶手續,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并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按照國家現行促進就業政策的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
(1)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同時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
(2)自2012年起,省級以上機關錄用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均應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曆的人員中錄用。市(地)級以下機關特别是縣鄉機關招錄公務員,應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吸引優秀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錄用計劃應主要用于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
(3)對具有基層工作經曆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實行優先。
21. 什麼是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
所謂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包括大學生村官、支教、支農、支醫、鄉村扶貧,以及城市社區的法律援助、就業援助、社會保障協理、文化科技服務、養老服務、殘疾人居家服務、廉租房配套服務等崗位。
2009年4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下發《關于公布第一批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目錄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135号),向社會公布第一批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目錄,以指導各地做好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工作。這批發布的崗位目錄共分為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基層農業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基層文化科技服務、基層法律服務、基層民政、托老托幼、助殘服務、基層市政管理、基層公共環境與設施管理維護以及其他等9大類領域,包括在街道(鄉鎮)、社區(村)等基層單位從事公共就業服務、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勞動監察、農業、扶貧開發、醫療、衛生、保健、防疫、文化、科技、體育、普法宣傳、民事調解、托老、養老、托幼、助殘、公共設施設備管理養護等相關事務管理服務工作的50種崗位。
22. 什麼是其他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
在街道社區、鄉鎮等基層開發或設立的相應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部分由政府出資,或由相關組織和單位出資。所安排使用的人員按規定享受相關補貼。
23. 什麼是公益性崗位?
由政府開發、以滿足社區及居民公共利益為目的的管理和服務崗位。對符合條件在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符合公益性崗位安置條件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公益性崗位就業援助政策。
24. 什麼是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補貼?
按照《财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财社〔2011〕64号)規定,對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後補”的辦法。在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以及企業(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補貼期限,一般最長不超過3年。
25. 什麼是公益性崗位補貼?
對在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單位,按其實際安排就業困難人員人數給予崗位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一般最長不超過3年。
在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單位,可按季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申請材料應附:符合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條件的人員名單及《身份證》複印件、《就業創業證》複印件、發放工資明細賬(單)、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财政部門将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26. 為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實施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麼?
按照《關于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财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等文件規定,中央部門所屬高校應屆畢業生(全日制本專科、高職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學費由國家實行補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的,補償的學費優先用于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産生的利息。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全部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
目前,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标準已經調整為,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标準總和低于8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标準總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标準總和低于12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标準總和确定。
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标準調整後,《财政部 教育部 總參謀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辦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于實施退役士兵教育資助政策的意見》(财教〔2011〕538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中有關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資助的标準,相應調整為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資助的其他事項,仍按原規定執行。
27. 國家實施補償學費和代償助學貸款的就業地域範圍包括哪些?
國家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并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這裡涉及的地域範圍主要包括:
(1)西部地區:西藏、内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甯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2)中部地區: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
(3)艱苦邊遠地區:由國務院确定的經濟水平、條件較差的一些州、縣和少數民族地區。(詳情可登錄中國政府網查詢:http://www.gov.cn)
(4)基層單位:
① 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鄉鎮勞動就業服務站等;
② 工作現場地處以上地區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産第一線。
28. 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的标準和年限是多少?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标準,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國家規定的相應學制計算。在校學習的時間低于相應學制規定年限的,按照實際學習時間計算補償學費或代償助學貸款年限。在校學習時間高于相應學制年限的,按照學制規定年限計算。
每年代償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總額的三分之一,三年代償完畢。
29. 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畢業生如何申請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
(1)在辦理離校手續時向學校遞交《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和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服務3年以上的就業協議;
(2)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在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簽訂畢業後還款計劃時,注明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如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不需自行向銀行還款;
(3)高校負責審查申請資格并上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30. 地方所屬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如何獲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要求,各地要抓緊研究制訂本地所屬高校畢業生面向本轄區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辦法。地方所屬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是否可以獲得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如何申請辦理補償或代償等,請向學校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查詢。
31. 到基層就業如何辦理戶口、檔案、黨團關系等手續?
對到西部縣以下基層單位和艱苦邊遠地區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實行來去自由的政策,戶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據本人意願遷往就業地區;人事檔案原則上統一轉至就業單位所在地的縣級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由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免費人事代理服務;黨團組織關系轉至就業單位,在工作期間積極要求入黨的,由鄉鎮一級黨組織按規定程序辦理。
32. 中央有關部門實施了哪些基層就業項目?
近年來,中央各有關部門主要組織實施了5個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專門項目,包括:團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四部門從2003年起組織實施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八部門從2006年開始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計劃;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等四部門從2006年開始組織實施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中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從2008年起組織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業部、人社部、教育部等部門從2103年起組織實施的“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
33. 什麼是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編辦下發《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号),聯合啟動實施“特崗計劃”,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到“兩基”攻堅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特崗教師聘期3年。
34. 農村教師特崗計劃實施的地區範圍包括哪些?
2006-2008年“特崗計劃”的實施範圍以國家西部地區“兩基”攻堅縣為主(含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部分團場),包括納入國家西部開發計劃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數民族自治州,适當兼顧西部地區一些有特殊困難的邊境縣、少數民族自治縣和少小民族縣。2009年,實施範圍擴大到中西部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
35. 農村教師特崗計劃招聘對象和條件是什麼?
(1)以高等師範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為主,可招少量應屆師範類專業專科畢業生。
(2)取得教師資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歲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畢業生。
(3)參加過“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有從教經曆的志願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範院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4)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
36. 農村教師特崗計劃的招聘程序有哪些?
特崗教師實行公開招聘,合同管理。合同規定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招聘工作由省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财政、編辦等相關部門共同負責,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擇優”和“三定”(定縣、定校、定崗)原則,按下列程序進行:①公布需求,②自願報名,③資格審查,④考試考核,⑤集中培訓,⑥資格認定,⑦簽訂合同,⑧上崗任教。
37. 什麼是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
2008年,中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台了《關于印發〈關于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意見(試行)〉的通知》(組通字〔2008〕18号),計劃用五年時間選聘10萬名高校畢業生到農村擔任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或團支部書記、副書記等職務。從2010年開始,擴大選聘規模,逐步實現“一村一名大學生村官”計劃的目标。選聘的高校畢業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為2-3年。
38. 選聘到村任職的對象是什麼?要滿足哪些條件?
選聘對象為30歲以下應屆和往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學曆的畢業生,重點是應屆畢業和畢業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則上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非中共黨員的優秀團幹部、優秀學生幹部也可以選聘。
基本條件是:①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踏實,吃苦耐勞,組織紀律觀念強。②學習成績良好,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③自願到農村基層工作。④身體健康。此外,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團中央等部門組織的到農村基層服務的“三支一扶”、“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活動期滿的高校畢業生,本人自願且具備選聘條件的,經組織推薦可作為選聘對象。
39. 選聘到村任職的程序是什麼?
選聘工作一般通過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察、體檢、公示、決定聘用、培訓上崗等程序進行。
40. 什麼是“三支一扶”計劃?
三支一扶是支教、支醫、支農、扶貧的簡稱。2006年,中組部、原人事部等八部門下發《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6号),以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統一派遣的方式,從2006年開始連續5年,每年招募2萬名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限一般為2-3年。招募對象主要為全國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011年4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下發《關于繼續做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27号),決定繼續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從2011年起,每年選拔2萬名,五年内選拔10萬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三支一扶”服務。
41. 什麼是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
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由共青團中央牽頭,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同組織實施。從2003年開始,每年招募1.8萬名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到西部貧困縣的鄉鎮從事為期1-3年的教育、衛生、農技、扶貧以及青年中心建設和管理等方面的志願服務工作。
42. 什麼是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
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由農業部牽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和科技部共同組織實施。從2013年開始,每年招募一批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到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從事為期2-3年的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産品質量安全服務等工作。
43. 參加中央部門組織實施的基層就業項目,服務期滿後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團中央《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2号)等政策規定,參加中央部門組織實施的基層就業項目、服務期滿的畢業生,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公務員招錄優惠:每年拿出公務員考錄計劃的一定比例,專門用于定向招錄服務期滿且考核稱職(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也可報考其他職位。
(2)事業單位招聘優惠:鼓勵在項目結束後留在當地就業,參加各基層就業項目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全部聘用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從2009年起,到鄉鎮事業單位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滿1年後,在現崗位空缺情況下,經考核合格,即可與所在單位簽訂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同時,各省(區、市)縣及縣以上相關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各專門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
(3)考學升學優惠:服務期滿後三年内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高職(高專)學生可免試入讀成人本科。
(4)國家補償學費和代償助學貸款政策:參加各基層就業項目的畢業生,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享受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5)服務期滿自主創業的,可享受稅收優惠、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等有關政策。
(6)其他:各基層就業項目服務年限計算工齡。服務期滿到企業就業的,按照規定轉接社會保險關系。
44. 高校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就業有什麼優惠政策?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号)規定,對到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機關工作的,試用期工資可直接按試用期滿後工資确定,試用期滿後級别工資高定1至2檔;在事業單位工作的,可提前轉正定級,轉正定級時薪級工資高定1至2級。
三、鼓勵大學生應征入伍,報效祖國
45. 國家鼓勵大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這裡的“大學生”如何界定?
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曆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錄取但未報到入學的學生。
征集的大學生以男性為主,女性大學生征集根據軍隊需要确定。
46. 公民應征入伍需要滿足哪些政治條件?
征集服現役的公民必須熱愛中國共産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軍隊,遵紀守法,品德優良,決心為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而英勇奮鬥。征兵政治審查的内容包括:應征公民的年齡、戶籍、職業、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現實表現以及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成員的政治情況等。
47. 公民應征入伍要滿足哪些基本身體條件?
公民應征入伍要符合國防部頒布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标準》和有關規定。其中,有幾項基本條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體重:男性:不超過标準體重的30%,不低于标準體重的15%。
女性:不超過标準體重的20%,不低于标準體重的15%。。
标準體重=(身高-110)kg。
視力:大學生右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準分子激光手術後半年以上,無并發症,視力達到相應标準的,合格。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陰性,等等。
48.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大學生的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男性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為年滿18至22周歲,高職(專科)畢業生可放寬到23周歲,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生可放寬到24周歲。
女性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為年滿18到20周歲,應屆畢業生放寬到22周歲。
49. 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要經過哪些程序?
(1)網上報名預征:有應征意向的高校畢業生可在夏秋季征兵開始之前登錄“大學生應征入伍網上報名平台”(網址為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下同)進行報名,填寫、打印《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和《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以下分别簡稱《登記表》、《申請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門。
(2)初審、初檢:畢業生離校前,在高校參加身體初檢、政治初審,符合條件者确定為預征對象,高校協助兵役機關将《登記表》和《申請表》審核蓋章發給畢業生本人,并完成網上信息确認。初審、初檢工作最晚在7月15日前完成。
(3)實地應征:高校應屆畢業生可在學校所在地應征入伍,也可在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應征入伍。
(4)組織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學校所在地征集的,結合初審、初檢工作同步進行體格檢查和政治審查,在畢業生離校前完成預定兵,9月初學校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為其辦理批準入伍手續。政治審查以本人現實表現為主,由其就讀學校所在地的縣(市、區)公安部門負責,學校分管部門具體承辦,原則上不再對其入學前和就讀返鄉期間的現實表現情況進行調查。
(5)在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應征入伍的,高校應屆畢業生7月30日前将戶籍遷回入學前戶籍地,持《登記表》和《申請表》到當地縣級兵役機關參加實地應征,經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合格的,9月初由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辦理批準入伍手續。
50. 大學生征集工作由哪個部門牽頭負責?
高校所在地兵役機關會同有關部門進入高校開展征集工作,高校由學生管理部門或學校武裝部門牽頭負責,有意向參軍入伍的大學生可向所在學校學工部(處)、就業中心、資助中心或武裝部咨詢有關政策。
51. 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除享有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優先安排使用“四個優先”政策,家庭按規定享受軍屬待遇外,還享受優先選拔使用、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退役後考學升學優惠、就業服務等政策。
52. 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四個優先”政策是怎樣規定的?
高校畢業生預征對象參軍入伍享受“四優先”政策:
(1)優先報名應征。報名由縣級兵役機關直接辦理。夏秋季征兵開始前,縣級兵役機關通知其報名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确定為預征對象的高校畢業生,持《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可以直接到學校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縣級兵役機關報名應征。
(2)優先體檢政審。體檢由縣級兵役機關直接辦理。夏秋季征兵體檢前,縣級兵役機關通知其體檢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确定為預征對象的高校畢業生,未能在規定時間内在學校參加體檢的,本人持《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可在征兵體檢時間内報名直接參加體檢。
(3)優先審批定兵。審批定兵時,應當優先批準體檢政審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入伍。高職(專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準入伍前,不得批準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4)優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員去向時,根據高校畢業生的學曆、專業和個人特長,優先安排到軍兵種或專業技術要求高的部隊服役;部隊對征集入伍的高校畢業生,優先安排到适合的崗位,充分發揮其專長。
53. 大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給予國家資助的内容是什麼?
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是指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實行代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高等學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自願複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
54.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享受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的标準是多少?
按照《關于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财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關于印發< 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辦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規定:
(1)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标準,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2)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産生的利息,下同)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據實補償或者代償。退役複學後學費減免金額,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超出标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3)獲學費補償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補償資金必須首先用于償還國家助學貸款。如補償金額高于國家助學貸款金額,高出部分退還學生。
55.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都可以享受國家資助政策嗎?
在校期間已免除全部學費的學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國防生,其他不屬于服義務兵役到部隊參軍的學生,均不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56.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享受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的年限如何計算?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的年限,按照國家對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規定的相應修業年限據實計算。以入伍時間為準,入伍前已達到的修業規定年限,即為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退役複學後應完成的國家規定的修業年限的剩餘期限,即為學費減免的年限;複學後攻讀更高層次學曆不在減免學費範圍之内。
專升本、本碩連讀、中職高職連讀、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碩士、高職和第二學士學位階段學習任務規定的學習時間計算。
專升本、本碩連讀學制在校生,在專科或本科學習階段應征入伍的,以實際學習時間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在本科或碩士學習階段應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學習時間或碩士已學習時間計算,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其以前專科學習時間或本科學習時間不計入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中職高職連讀學生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按照高職階段實際學習時間計算。
57. 高校學生申請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的程序是什麼?
(1)應征報名的高校學生登錄大學生征兵報名系統,按要求在線填寫、打印《高校學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一式兩份,以下簡稱《申請表》)并提交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需同時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複印件和本人簽字的一次性償還貸款計劃書。
(2)學校相關部門對《申請表》中學生的資助資格、标準、金額(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校應聯系貸款經辦銀行或貸款經辦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确認貸款金額)等相關信息審核無誤後,對《申請表》加蓋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還學生。
(3)學生在征兵報名時将《申請表》交至入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級征兵辦”)。學生通過征兵體檢被批準入伍後,縣級征兵辦對《申請表》加蓋公章并返還學生。
(4)學生将《申請表》原件和入伍通知書複印件,寄送至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58. 因個人原因被部隊退回,高校學生已獲國家資助的經費要被收回嗎?
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瞞病史或弄虛作假、違法犯罪等行為造成退兵的學生,學校取消其受助資格,并不得申請學費減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應在接收退兵後及時将被退回學生的姓名、就讀高校、退兵原因等情況逐級上報至國防部征兵辦公室,并按照學生原就讀高校的隸屬關系,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
被部隊退回并被取消資助資格的學生,如學生返回其原戶籍所在地,已補償的學費或代償的國家助學貸款資金由學生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收回;如學生返回其原就讀高校,已補償的學費或代償的國家助學貸款由學生原就讀高校會同退役安置地縣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收回。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高校應在收回資金後十日内,逐級彙總上繳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收回資金按規定作為下一年度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經費。
59. 高校畢業生入伍服義務兵役年限是多少?
我國現行的義務兵役制度服役年限是兩年。
60. 大學生士兵退役後享受哪些就學優惠政策?
(1)高職(專科)學生入伍經曆可作為畢業實習經曆。
(2)退役大學生士兵入學或複學後免修軍事技能訓練,直接獲得學分。
(3)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根據實際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數量專項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專項計劃規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内單列下達,不得挪用。
(4)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标體系。鼓勵開展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選辦法時,結合本校具體情況,将在校期間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标體系。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5)将考研加分範圍擴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員在繼續實行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退役後按規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礎上,允許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學業後3年内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6)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實行招生計劃單列。高職(專科)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學業後參加普通本科專升本考試,實行計劃單列,錄取比例在現行30%的基礎上适度擴大,具體比例由各省份根據本地實際和報名情況确定。
(7)高校新生錄取通知書中附寄應征入伍優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錄取通知書》時,附寄應征入伍宣傳單,宣傳單主要内容包括優惠政策概要、報名流程指南、學籍注冊要求等。
(8)放寬退役大學生士兵複學轉專業限制。大學生士兵退役後複學,經學校同意并履行相關程序後,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9)具有高職(高專)學曆的,退役後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入讀普通本科;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後,免試入讀普通本科;
(10)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後報考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生時,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
61. 什麼是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考試?
國家為培養政治業務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應用型、複合型政法人才,加強政法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2008年開始重點從部隊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畢業生中選拔優秀人才,為基層政法機關特别是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的縣(市)級以下基層政法機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62. 應征入伍的高校應屆畢業生離校後戶口檔案存放在哪裡,如何遷轉?
被确定為預征對象的高校應屆畢業生,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應征的,将戶口遷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檔案轉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在學校所在地應征的,可将戶籍和檔案暫時保留在學校。
高校應屆畢業生批準入伍後,其戶口檔案予以注銷,檔案放入新兵檔案。
63. 高校應屆畢業生退役後戶檔遷移有何優惠政策?
高校應屆畢業生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出現役後一年内,可視同當年的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戶檔随遷(直轄市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64. 什麼是士官?與義務兵有什麼區别?
我軍現役士兵按兵役性質分為義務兵役制士兵和志願兵役制士兵。義務兵役制士兵稱為義務兵,志願兵役制士兵稱為士官。士官屬于士兵軍銜序列,但不同于義務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幹。義務兵實行供給制,發給津貼,士官實行工資制和定期增資制度。
65. 沒有參加網上報名預征的大學生生是否還可以應征入伍并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未參加網上報名預征的大學生,在征兵期間需要補辦網上預征手續,沒有經過網上報名預征的大學生不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四、積極聘用高校畢業生參與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
66. 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包括哪些?
按照《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鼓勵科研項目單位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若幹意見》(國科發财〔2009〕97号)規定,由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所承擔的民口科技重大專項、973計劃、86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項目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的重大重點項目等,可以聘用高校畢業生作為研究助理或輔助人員參與研究工作。此外的其他項目,承擔研究的單位也可聘用高校畢業生。
67. 哪些高校畢業生可以被吸納為研究助理或輔助人員?
吸納對象主要以優秀的應屆畢業生為主,包括高校以及有學位授予權的科研機構培養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68. 科研項目吸納的高校畢業生是否為在編職工?
不是項目承擔單位的正式在編職工,被吸納高校畢業生需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服務協議,明确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69. 科研項目承擔單位與被吸納高校畢業生簽訂的服務協議應包含哪些内容?
(1)項目承擔單位的名稱和地址;
(2)研究助理的姓名、居民身份證号碼和住址;
(3)服務協議期限;
(4)工作内容;
(5)勞務性費用數額及支付方式;
(6)社會保險;
(7)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内容。
服務協議不得約定由畢業生承擔違約金。
70. 服務協議的期限如何約定?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重大科研項目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工作簽訂服務協議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47号)等文件規定,服務協議期限最多可簽訂三年,三年以下的服務協議期限已滿而項目執行期未滿的,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協商續簽至三年。
71. 服務協議履行期間可以解除協議嗎?
服務協議履行期間,畢業生可以提出解除服務協議,但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項目承擔單位。
項目承擔單位提出解除服務協議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畢業生本人。研究助理被解除服務協議或協議期滿終止後,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72. 被吸納高校畢業生如何獲取報酬?
由項目承擔單位向高校畢業生支付勞務性費用,具體數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照相應崗位标準,由雙方協商确定。
73. 項目承擔單位是否給被吸納的高校畢業生上保險?
項目承擔單位應當為畢業生辦理社會保險,具體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并按時足額繳費。參保、繳費、待遇支付等具體辦法參照各項社會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74. 被吸納的高校畢業生戶檔如何遷轉?
畢業生參與項目研究期間,根據當地情況,其戶口、檔案可存放在項目承擔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項目承擔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應當免費為其提供戶口、檔案托管服務。
75. 服務協議期滿後如何就業?
協議期滿,如果項目承擔單位無意續聘,則畢業生到其他崗位就業。同時,國家鼓勵項目承擔單位正式聘用(招用)人員時,優先聘用擔任過研究助理的人員。項目承擔單位或其他用人單位正式聘用(招用)擔任過研究助理的人員,應當分别依據《勞動合同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号)等規定執行。
76. 畢業生服務協議期滿被用人單位正式錄(聘)用後,如何辦理落戶手續?工齡如何接續?
擔任過研究助理的人員被正式聘用(招用)後,按照有關規定,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勞動合同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辦理落戶手續;工齡與參與項目研究期間的工作時間合并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五、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穩定靈活就業
77.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号)、《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号)等文件規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優惠政策主要包括:
(1)稅收優惠:簡化大學生創業流程,取消《大學生自主創業證》。持人社部門核發《就業創業證》(注明“畢業年度内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内(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3年内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支持政策。
(2)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支持: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為1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确定貸款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内的,由财政給予貼息。
(3)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畢業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4)享受培訓補貼:對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内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5)免費創業服務: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各地在充分發揮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并給予相關政策扶持。對基地内大學生創業企業要提供培訓和指導服務,落實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創業成功率,延長企業存活期。
(6)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允許高校畢業生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78.大學生創業工商登記有什麼要求?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落實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堅決推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意見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方案,實現“一照一碼”。放寬新注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集群注冊等,降低大學生創業門檻。
79.對大學生自主創業學籍管理有什麼要求?
對有自主創業意願的大學生,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
80.高校對自主創業大學生可提供什麼條件?
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示範基地,繼續推動大學科技園、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和實習實踐基地建設,高校應開辟專門場地用于學生創新創業實踐活動,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類實驗室、教學儀器設備等原則上都要向學生開放。各高校要優化經費支出結構,多渠道統籌安排資金,支持創新創業教育教學,資助學生創新創業項目。
81.高校畢業生怎樣提升自主創業的能力?
各高校要根據人才培養定位和創新創業教育目标要求,促進專業教育與創新創業教育有機融合,調整專業課程設置,挖掘和充實各類專業課程的創新創業教育資源,在傳授專業知識過程中加強創新創業教育。面向全體學生開發開設創新創業必修課和選修課,納入學分管理。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已形成一些成熟的創業培訓模式,如“GYB”(産生你的企業想法)、“SYB”(創辦你的企業)、“IYB”(改善你的企業);高校畢業生可選擇參加創業培訓和實訓,并可按規定享受培訓補貼,以提高創業能力。
82. 高校如何開展創新創業教育?
健全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高校要加快創新創業教育優質課程信息化建設,推出一批資源共享的慕課、視頻公開課等在線開放課程。建立在線開放課程學習認證和學分認定制度。組織學科帶頭人、行業企業優秀人才,聯合編寫具有科學性、先進性、适用性的創新創業教育重點教材。
改革教學方法和考核方法。高校要廣泛開展啟發式、讨論式、參與式教學,擴大小班化教學覆蓋面,推動教師把國際前沿學術發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融入課堂教學,注重培養學生的批判性和創造性思維,激發創新創業靈感。運用“大數據”技術,掌握不同學生學習需求和規律,為學生自主學習提供更加豐富多樣的教育資源。改革考試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學生運用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探索非标準答案考試,破除“高分低能”積弊。
強化創新創業實踐。高校要加強專業實驗室、虛拟仿真實驗室、創業實驗室和訓練中心建設,促進實驗教學平台共享。各地區、各高校科技創新資源原則上向全體在校學生開放,開放情況納入各類研究基地、重點實驗室、科技園評估标準。鼓勵各地區、各高校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建設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和小微企業創業基地,作為創業教育實踐平台,建好一批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創業示範基地、科技創業實習基地和職業院校實訓基地。完善國家、地方、高校三級創新創業實訓教學體系,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擴大覆蓋面,促進項目落地轉化。舉辦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辦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支持舉辦各類科技創新、創意設計、創業計劃等專題競賽。支持高校學生成立創新創業協會、創業俱樂部等社團,舉辦創新創業講座論壇,開展創新創業實踐。
83. 如何向高校畢業生創設的小微企業優先轉移科技成果?
國家鼓勵利用财政性資金設立的科研機構、普通高校、職業院校,通過合作實施、轉讓、許可和投資等方式,向高校畢業生創設的小微企業優先轉移科技成果。
84. 怎樣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在哪些銀行可以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創業擔保貸款按照自願申請、社區推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查、貸款擔保機構審核并承諾擔保、商業銀行核貸的程序,辦理貸款手續。
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社都可以開辦創業擔保貸款業務,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确定具體經辦銀行。在指定的具體經辦銀行可以辦理創業擔保貸款。
85. 哪些項目屬于微利項目?
微利項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确定,并報财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備案。對于從事微利項目的,财政據實全額貼息,展期不貼息。
86. 離校後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如何參加就業見習?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媒體、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以及電視、網絡、報紙等多種渠道,發布就業見習信息,公布見習單位名單、崗位數量、期限、人員要求等有關内容,或者組織開展見習單位和高校畢業生的雙向選擇活動,幫助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見習單位對接。離校後未就業回到原籍的高校畢業生可與原籍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當地團組織聯系,主動申請參加就業見習。
87. 就業見習期限有多長?
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期限一般為3-12個月。
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活動結束後,見習單位對高校畢業生進行考核鑒定,出具見習證明,作為用人單位招聘和選用見習高校畢業生的依據之一。在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正式錄(聘)用的,在該單位的見習期可以作為工齡計算。
88.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享受哪些政策和服務?
(1)獲得基本生活補助(基本生活補助費用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分擔,各地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合理确定和及時調整基本生活補助标準);
(2)免費辦理人事代理;
(3)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4)見習期滿未被錄用可繼續享受就業指導與服務。
89. 見習單位能享受什麼優惠政策?
對企業(單位)吸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由見習企業(單位)先行墊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補助,再按規定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就業見習補貼。
就業見習補貼申請材料應附:實際參加就業見習的人員名單、就業見習協議書、見習人員《身份證》、《登記證》複印件和大學畢業證複印件、企業(單位)發放基本生活補助明細賬(單)、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财政部門将資金支付到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見習單位支出的見習補貼相關費用,不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但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90. 高校畢業生如何申請參加職業培訓?
職業培訓由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可到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咨詢了解職業培訓開展情況,選擇适宜的培訓項目參加。
職業培訓工作主要由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技工院校或企業所屬培訓機構承擔。
91. 高校畢業生能否享受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如何申請職業培訓補貼?
高校畢業生畢業年度内參加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可按規定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畢業後按規定進行了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也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
按照《财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财社〔2011〕64号)等文件規定,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财政部門按規定将補貼資金直接撥付給申請者本人。職業培訓補貼申請材料應附:培訓人員《身份證》複印件、《就業創業證》複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複印件、就業或創業證明材料、職業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憑證材料。
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後,培訓合格并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未頒布國家職業技能标準的職業應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創業培訓合格證書),6個月内實現就業的,按職業培訓補貼标準的100%給予補貼。6個月内沒有實現就業的,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按職業培訓補貼标準的80%給予補貼;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按職業培訓補貼标準的60%給予補貼。
92. 高校畢業生如何獲取職業資格證書?
高校畢業生個人可向職業技能鑒定所(站)自主申請職業技能鑒定。職業技能鑒定要參加理論知識考試和操作技能(專業能力)考核。經鑒定合格者,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93. 高校畢業生能否享受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政策,如何申請技能鑒定補貼?
按照《财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财社〔2011〕64号)等文件規定,對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内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可向職業技能鑒定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申請材料應附: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就業創業證》複印件、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憑證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财政部門按規定将補貼資金支付給申請者本人。
六、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指導、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
94. 主要有哪些機構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
(1)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辦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為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政策咨詢、就業信息、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就業援助、就業與失業登記或求職登記等各項公共服務,按規定為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人事檔案管理等服務。此外,還定期開展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專項活動,比如每年5月“民營企業招聘周”、每年9月“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每年11月“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等,為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搭建供需對接平台。
(2)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
目前,各省教育部門、各高校普遍建立了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為畢業生提供就業咨詢、用人單位招聘及實習實訓信息、求職技巧、職業生涯輔導、畢業生推薦、實習實踐能力提升和就業手續辦理等多項就業指導和服務。
(3)職業中介機構
主要包括從事人力資源服務的經營性機構,政府鼓勵各類職業中介機構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對為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服務并符合條件的職業中介機構按規定給予職業介紹補貼。
95. 職業中介機構如何享受職業介紹補貼?
按照《财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财社〔2011〕64号)等文件規定,在工商行政部門登記注冊的職業中介機構,可按經其就業服務後實際就業的登記失業人員人數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介紹補貼。
職業介紹補貼申請材料應附:經職業中介機構就業服務後已實現就業的登記失業人員名單、接受就業服務的本人簽名及《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複印件、《就業創業證》(以下簡稱《登記證》)複印件、勞動合同等就業證明材料複印件、職業中介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财政部門按規定将補貼資金支付到職業中介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96. 高校畢業生獲取就業信息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1)浏覽各類就業信息網站,包括中央有關部門主辦的全國性就業信息網站、地方有關部門主辦的就業信息網站、各高校就業信息網站及校内bbs求職版面、其他專業性就業網站等;
(2)參加各類招聘和雙向選擇活動,包括國家有關部門、各地、學校、用人單位等相關機構組織的各類現場或網絡招聘活動;
(3)參與校企合作實習,包括社會實踐、畢業實習等活動;
(4)查閱媒體廣告,如報紙、刊物、電台、電視台、視頻媒體等;
(5)他人推薦,如導師、校友、親友等;
(6)主動到單位求職自薦等。
97. 在校期間高校畢業生可以通過哪些途徑提升就業能力?
在學好專業知識技能的同時,根據學校要求或安排,畢業生可以通過選修或必修就業指導課程、參與學校組織的就業實習、技巧輔導、模拟招聘等活動,學習和了解相關職業的資料和信息,充分借助社會實踐平台,全面提升就業能力。
高校畢業生還可通過學校實施的畢業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組織到企業頂崗實習、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定點機構開展的職業技能培訓等,切實增強自身的崗位适應能力與就業競争力,促進職業素養的養成。
98. 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包括哪些畢業生?享受哪些幫扶政策?
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是指:來自城鎮低保家庭、低保邊緣戶家庭、農村貧困家庭和殘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免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報名費和體檢費。
為幫助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求職就業,高校一般都會安排經費作為困難家庭畢業生的求職補助,或對已成功就業的困難家庭畢業生給予獎勵。困難家庭的畢業生可向所在院系書面申請。學校也應根據平時掌握的情況,對困難家庭的畢業生給予主動幫助。
從2013年起,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内高校畢業生,可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補貼标準由各省級财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當地實際制定,所需資金按規定列入就業專項資金支出範圍。
99. 高校畢業生如何辦理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離校後未就業如何獲得相應的就業指導和服務?
在法定勞動年齡内、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态的城鎮常住人員,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為登記失業的各類人員提供均等化的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公共就業服務和普惠性就業政策,并逐步使外來勞動者與當地戶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業扶持政策。将《就業失業登記證》調整為《就業創業證》,免費發放,作為勞動者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及就業扶持政策的憑證。有條件的地方可積極推動社會保障卡在就業領域的應用。
100.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享受哪些服務和政策?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35号)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41号)要求,為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從2013年起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
(1)地方各級人社部門所屬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台要面向所有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包括戶籍不在本地的高校畢業生)開放,辦理求職登記或失業登記手續,發放《就業創業證》,摸清就業服務需求。其中,直轄市為非本地戶籍高校畢業生辦理失業登記辦法按現行規定執行;
(2)對實名登記的所有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具針對性的職業指導;
(3)對有求職意願的高校畢業生要及時提供就業信息;
(4)對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各地要納入當地創業服務體系,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及時提供就業信息;
(5)要将零就業家庭、經濟困難家庭、殘疾等就業困難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列為重點工作對象,提供“一對一”個性化就業幫扶,确保實現就業;
(6)對有就業見習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各地要及時納入就業見習工作對象範圍,确保能夠随時參加;
(7)對有培訓意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各地要結合其專業特點,組織參加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按規定落實相關補貼政策;
(8)地方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為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檔案托管、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等一系列服務,簡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效率;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到小微企業就業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免費的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
(9)加大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招聘過程中的欺詐行為,及時糾正性别歧視和其他各類就業歧視。加大勞動用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方面的勞動保障監察力度,切實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後的合法權益。